******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公开询比入围采购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公开询比入围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公开询比入围。
1.2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协作供应商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拟采用框架协议采购协作供应商。供应商类别为人力资源服务。
2.1采购范围与合同包划分
本次供应商入围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入围供应商数量、协议适用期限如下:
合同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框架协议适用期限 |
|
GYS-RLFW |
人力资源服务 |
劳务外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活动(如公开招聘和猎聘等) |
15家 |
长期 |
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资质要求:见采购公告附件中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2)业绩要求:见采购公告附件中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见采购公告附件中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其他要求: /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8月1日17:00起至2025年8月12日9: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
供应商须通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ompany-pages/nmgjtjt/home,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手册通过平台下载。平台服务人员联系电话 400-0099-555。
平台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编制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过程中,均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采用账号、密码登录相平台办理相关事项即可。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拒收。操作手册通过平台下载。
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平台远程开启。供应商应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在线签到、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及确认开标结果。操作手册通过平台下载。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ompany-pages/nmgjtjt/home)。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战备路11号
邮编:010020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A座1001、1003、1005、1006、1008、1010、1012
邮编:518033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471-******、177 0488 5568
传真:******
电子邮件:******
2025年8月1日
采购公告附件:
******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公开询比入围 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编号 |
合同包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GYS-RLFW |
人力资源服务 |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在本项目中拟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在本项目中拟提供职业中介活动服务的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编号 |
合同包名称 |
业绩要求 |
GYS-RLFW |
人力资源服务 |
供应商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要求如下: (1)在本项目中拟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供应商至少承担过1项劳务外包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或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服务)。 (2)在本项目中拟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供应商至少承担过1项劳务派遣服务。 (3)在本项目中拟提供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服务的供应商至少承担过1项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活动。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供应商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的中介服务,包括通过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等方式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劳务派遣业绩、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服务业绩合同签署日期必须在其相应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发证日期同日或之后。换发过新证的,合同签署日期应在原证书发证日期同日或之后,并在“四、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后提供原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拟承担劳务外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活动中两项及以上服务的,根据其拟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同时满足上述相关业绩要求。 以合同数量认定业绩数量,如果同一合同中同时具有劳务外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活动中两项及以上服务的,只能认定为1项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编号 |
合同包名称 |
信誉要求 |
GYS-RLFW |
人力资源服务 |
以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3.2款规定为准,本附录无新增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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